学生在校受伤后赔偿金额要看具体的学生校受情况,赔偿项目是伤后包括有医疗费、营养费、赔偿误工补助费、金额护理费等费用,何确如果是学生校受导致学生有残疾的,则是伤后还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一、赔偿学生在校受伤后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金额学生意外伤害有以下赔偿项目:
1.学生伤害事故的何确赔偿范围应当根据人身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校受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伤后误工补助费、赔偿护理费、金额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何确合理费用。
2.造成学生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
3.造成学生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4.侵害学生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学校不应当对学生伤害事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律师在线提醒您,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三、孩子在学校受伤起诉需要什么
依法搜集相关证据,获取对方孩子的身份信息直接去法院起诉。若是孩子被他人打伤,则由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在侵权人赔偿不足的时候,由校方补充赔偿应当赔偿的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